险种分类:健康险
保障类型:重大疾病
投保年龄:满28天-6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前症、轻症、中症、重疾、男女特定疾病、住院关爱津贴、第二次心脑血管疾病、身故等保障。
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 | 保障说明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 | 120种重疾,不分组赔付2次,每次赔付100%基本保额,间隔365天。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 | 20种中症,不分组赔付2次,每次赔付60%基本保额。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 | 35种轻症,不分组赔付5次,每次赔付30%基本保额。 |
身故保险金 | - | 生效后意外身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身故,赔付100%基本保额。 |
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 - | 被保险人不幸初次确诊合同约定的轻、中症、重疾,豁免后续保费,保障继续有效。 |
男女特定疾病额外保险金 | - | 若60岁前首次重疾是合同约定的9种疾病,额外赔付50%基本保额,否则该项责任终止。 |
住院关爱津贴保险金 | - | 若60岁前未确诊重疾,60岁后接受住院治疗,每天给付1%基本保额,每年最高90天,合同期限内最高不超过900天,后续若赔付身故/重疾保险金,需要扣除已给付的住院津贴。 |
前症疾病保险金及前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 - | 不幸确诊合同约定的20种前症,赔付20%基本保额,并豁免保险费。 |
第二次心脑血管重疾保险金 | - | 若首次确诊的重疾是约定的3种心脑血管重疾,间隔1年后再次确诊同种重疾,则赔付100%基本保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