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种分类:意外险
保障类型:人身意外
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障期限:1年
保险责任 | 保险金额 | 保障说明 | |||
100万保额有社保 | 100万保额无社保 | 200万保额有社保 | 200万保额无社保 | ||
癌症保险金 | 1万 | 1万 | 1万 | 1万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本附加合同所定 义的恶性肿瘤(不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具体以条款为准 |
医疗费用 | 100万 | 100万 | 200万 | 200万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的,我们对其治疗期间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特殊门诊医疗费用、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具体以条款为准 |
重大疾病医疗费用 | 100万 | 100万 | 200万 | 200万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疾病被专科医生初次确诊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在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特殊门诊治疗或住院前后门诊急诊治疗的,我们首先按照一般医疗保险金的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当累计金额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后,我们对其治疗期间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重大疾病门诊医疗费用、重大疾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我们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按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具体以条款为准 |